KFDA认证适用品类: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全覆盖指南

KFDA认证适用品类: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全覆盖指南

KFDA(现更名为MFDS,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)是韩国负责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核心机构,其认证是产品进入韩国市场的强制合规门槛,覆盖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全品类及细分场景,核心管控逻辑为“安全合规、功效可验证、成分可追溯”。以下按三大品类详细拆解适用范围、细分品类及监管重点,明确各场景认证要求,助力企业精准匹配合规需求。

一、食品类KFDA认证适用范围(全覆盖,含延伸品类)

食品类KFDA认证遵循韩国《食品卫生法》管控要求,覆盖“直接食用食品+食品接触材料+相关辅助产品”,核心审核原料安全性、生产合规性及有害物质残留,所有进口至韩国或在韩销售的食品类产品均需符合对应认证要求,细分品类如下:

1. 直接食用食品(核心品类)

  • 加工食品:泡菜、拉面、零食、罐头、调味品(酱油、辣椒酱)、烘焙食品、方便食品等;

  • 农产品与水产品:新鲜果蔬、谷物、肉类、蛋类、水产海鲜(鱼类、贝类)及各类农产品加工衍生品;

  • 健康功能食品:红参制品、益生菌、膳食补充剂、护肝/抗疲劳类功能性食品等,分标准型与个别型,个别型需额外提供功效证明;

  • 饮料与酒类:瓶装水、果汁、茶饮、咖啡、碳酸饮料,以及低酒精饮品(需符合酒精含量管控标准);

  • 其他:婴幼儿辅食(米粉、果泥)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医食品)、食品添加剂(防腐剂、着色剂、甜味剂)等。

2. 食品接触材料及相关制品(延伸品类,易遗漏)

此类产品虽不直接食用,但因与食品接触可能产生有害物质迁移,属于KFDA强制认证范围,涵盖各类餐具、厨具、容器等,具体如下:

  • 餐具:杯、盘、碗、刀、叉、勺、饭盒、一次性餐具、茶具、咖啡具等;

  • 厨具:铲子、开瓶器、打蛋器、砧板、水果刀、厨用刀剪、刨子、搅拌机等;

  • 炊具:压力锅、面包机、炒锅、蒸笼、汤锅、火锅、电灶具等;

  • 保温与小家电:热水瓶、保温杯、保温壶、煮蛋器、榨汁机、豆浆机、电热壶、微波炉、烤箱、饮水机、电饭锅等;

  • 包装材料:塑料包装袋、保鲜膜、纸制品、玻璃、陶瓷、搪瓷、金属等各类食品包装容器及原材料。

3. 食品类KFDA监管重点

禁止使用有毒/有害化学物质,重点检测重金属、微生物、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食品添加剂合规性;食品接触材料需进行迁移测试、荧光物质测试等,确保使用过程中不释放有害物质污染食品。

二、药品类KFDA认证适用范围(全覆盖,含医疗器械延伸)

药品类KFDA认证管控严格,遵循药品GMP标准,覆盖“化学药、生物药、中药/草药、医疗器械”四大类,核心审核药品安全性、有效性、生产工艺合规性,需完成上市前审批或备案,细分品类如下:

1. 化学药与生物药

  • 化学药:片剂、胶囊、注射液、软膏、糖浆、抗生素、降压药、降糖药等各类化学合成药品;

  • 生物药:疫苗、抗体药物、胰岛素、血液制品、细胞治疗产品等,需额外提供完整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有效性与安全性。

2. 中药/草药及相关制品

  • 中药材:各类药用植物(人参、当归、黄芪等)、动物源性药材(需符合清真/合规屠宰要求);

  • 中药制剂:中药汤剂、中成药(片剂、胶囊、丸剂)、中药提取物、草药茶等,需符合韩国药典标准及成分溯源要求。

3. 医疗器械(KFDA核心延伸品类)

按风险等级分为I/II/III/IV类,I类需备案,II-IV类需注册+KGMP体系审核,III/IV类可能需额外开展临床试验,具体涵盖:

  • 诊断设备:X射线机、核磁共振仪(MRI)、CT扫描仪、超声设备、血液检测仪器、生化分析仪等;

  • 治疗与手术设备:呼吸机、心脏起搏器、除颤器、手术刀、缝合器、输液泵、人工关节、植入物等;

  • 医疗耗材:一次性注射器、导管、敷料、血糖试纸、血常规试剂盒等体外诊断试剂及各类医用耗材。

4. 药品类KFDA监管重点

需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、临床试验数据(高风险品类),生产过程需符合GMP标准;医疗器械需遵循ISO 13485体系,技术文件需以韩文提交,确保产品安全性、有效性及生产一致性。

三、化妆品类KFDA认证适用范围(全覆盖,分普通/功能性)

化妆品类KFDA认证覆盖“普通化妆品+功能性化妆品”,核心审核成分合规性、功效真实性、标签规范性,遵循韩国化妆品负面清单(禁用1300余种成分),所有进口及在韩生产销售的化妆品均需完成备案或注册,细分品类如下:

1. 普通化妆品(基础品类,备案即可)

  • 护肤类:爽肤水、乳液、面霜、精华、面膜、洁面产品、卸妆产品等;

  • 彩妆类:口红、眼影、粉底液、散粉、腮红、睫毛膏、眼线笔等;

  • 洗护类:洗发水、护发素、沐浴露、身体乳、洗手液等;

  • 其他:香水、香薰、防晒喷雾(低倍防晒,无美白/抗皱功效)、脱毛膏、指甲护理产品等。

2. 功能性化妆品(重点管控,需注册+功效验证)

此类产品因宣称特定功效,需额外提供功效验证报告,完成KFDA注册后方可上市,具体涵盖:

  • 美白淡斑类:宣称美白、淡化色斑、提亮肤色的护肤及彩妆产品;

  • 抗皱紧致类:宣称减少皱纹、紧致肌肤、延缓衰老的护肤产品;

  • 防晒类:高倍防晒产品(SPF30+、PA+++及以上),需提供防晒功效测试报告;

  • 其他:宣称生发、脱毛、改善敏感肌、祛痘等特定功效的化妆品及头皮护理产品。

3. 化妆品类KFDA监管重点

禁用猪源成分、工业酒精、濒危物种成分等,微量天然酒精含量需≤0.5%;功能性化妆品需提供第三方功效验证报告,标签需标注韩文,明确致敏成分、功效宣称及认证编号,禁止夸大功效。

四、核心补充说明(全覆盖无遗漏)

  • 覆盖原则:上述三大品类包含“生产、进口、销售”全环节,无论是韩国本土生产还是境外出口至韩国的产品,均需符合KFDA认证/备案要求,无例外情况;

  • 互认与检测:境外企业可通过MFDS认可的外国检测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,缩短清关流程,无需重复进行实验室检测;

  • 法规更新:KFDA(MFDS)会定期更新各类产品的标准与负面清单,企业需及时关注最新法规,确保产品持续合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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